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将三审,在事故防范方面有哪些规定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 月 22 日 - 27 日)将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三审,此前该草案已历经 2024 年 12 月一审、2025 年 9 月二审。
草案三审稿拟作四项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要求,强调新闻媒体公益宣传与舆论监督职责;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三是规范个人使用行为,要求个人了解危险化学品特性、正确用法及防护措施,禁止违法使用、储存、处置;四是加强道路运输监管,规定运输企业需实时监控车辆与驾驶人员作业状态,及时纠正违法违规驾驶。
针对事故防范,草案从七方面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其一,严格全链条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各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完善监管措施;其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其三,压实政府监管责任,明确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工,加强协作与联合执法;其四,统筹规划布局,要求合理布局生产储存区域,强化化工园区认定与安全管理;其五,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规定政府与企业需建应急队伍、开展演练;其六,营造社会氛围,推动安全知识普及,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其七,加大追责力度,提高罚款额度,对严重违法者的责任人处以罚款并限制从业。
最终,该法律于 12 月 27 日经表决通过,共 10 章 127 条,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将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