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制定冶金工贸标准化细则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3-04-24 10:28:00 

为规范省内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定级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并印发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细则,为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细则明确了定级适用范围与等级划分,覆盖山西省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共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高低对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差异化梯度。定级工作遵循企业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确保评定过程规范有序。
在申请条件与定级程序上,细则作出详细规定。企业需满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近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核心条件,方可提出定级申请。定级流程严格遵循企业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公示公告发证的闭环机制,各环节明确时限要求与责任主体,确保评审结果客观权威。
差异化监管措施是细则的重要亮点。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将依据企业定级结果,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一级企业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给予政策支持;对二级、三级企业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督促持续改进;对未达标企业加大监管力度,限期整改提升。这一举措有效激励企业主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良性循环。
细则还强调了定级后的动态管理,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需加强对已定级企业的日常监管与复核,对不再符合相应等级标准的企业,及时撤销其等级并予以公告。同时,鼓励企业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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