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11”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6-01-04 10:45:00 

2018 年 3 月 11 日 14 时许,上海市青浦区淀山湖大道 851 号万达茂二层室内装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分包单位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人袁雪松在门型操作架(离地 3.5 米)完成电焊作业后,未系安全带且未踩实横档,仰面坠落 1.2 米至地面,造成胸椎、多根肋骨、肩胛骨等多处骨折,构成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8 万元。
经青浦区安监局牵头,联合公安、总工会等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袁雪松违规未系安全带、操作不当;间接原因涉及三方责任主体:国都公司未完善操作规程、安全培训与检查不到位,未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监理单位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作机制不健全,未及时发现隐患;总包单位中国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缺位,现场检查不力。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责任追究方面,调查组建议对国都公司项目经理刘晓阳、成建监理公司项目总监蔡阿萍、中建二局项目经理赵小章分别给予行政处罚,三人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督促检查、隐患排查等职责。
整改要求明确:国都公司需健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强化高空作业安全培训,强调防护用品使用,加强日常安全检查;成建监理公司需规范工作机制,落实监理职责,及时排查并书面上报隐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中建二局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常态化排查隐患,实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事故相关背景显示,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青浦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各相关方均签订了包含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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