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5673—2025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2025 年 4 月 2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 45673-2025《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该强制性国家标准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由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整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等 7 项行业标准,旨在解决旧标交叉冲突问题,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标准适用范围明确,涵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及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企业,其他化工企业可参照执行。核心框架包含 “基本要求 + 14 项管理要求”:基本要求强调企业需结合自身特点,融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理念,采用先进工艺装备提升本质安全,且管理体系需遵循 “策划 - 实施 - 检查 - 改进” 循环;14 项管理要求(A 级要素)覆盖安全领导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管理与双重预防机制、设备完整性、操作安全、作业安全、化学品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管理等,细化为 63-67 个二级要素,例如安全领导力要求主要负责人公开安全承诺、保障安全投入,设备完整性需建立分级管理与缺陷闭环机制,重大危险源管理需符合 GB 18218 辨识标准并设置安全监控系统。
标准突出三大升级点:一是强化风险防控,新增异常工况处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要求,针对硝化、氯化等高危工艺强制全流程自动化;二是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要求企业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设备完整性数据库,特殊作业需实现数字化管控;三是压实责任链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准入与业绩评价流程。
实施后,企业需在 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升级,每年开展标准化自评与合规审核,三级标准化企业运行 1 年以上方可申请升级。该标准的落地标志着危化品安全管理从 “分散监管” 向 “全链条标准化” 转型,为防范重特大事故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